泸西:“四重”处理涉农村党员干部信访举报问题

发布时间:2015-06-01 09:57:33   来源:云南省纪委

近日,泸西县纪委正确认识和分析新形势下涉农信访案件的特点和成因,采取四项措施,及时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涉农村党员干部信访举报问题。

重受理,畅通群众信访渠道。通过面对面接访、登记信访举报信件、接听举报电话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等渠道受理群众举报问题,做到“有信必阅、有访必接、有诉必理”。

重核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问题自办、转办、督办力度,依法依规进行信访问题核实,优先办理署实名举报信访件、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确保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重疏导,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信访。对属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来访举报,做好接待,按程序和规定办理。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来访,做好解释工作,并引导群众向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问题。

重落实,督促职责部门认真履职。实行处理责任人和解决信访事项“两条腿”走路,处理违纪违规农村党员干部的同时,督促乡镇及有关部门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切实解决好维护好群众利益。

目前,泸西县纪委共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60余件次,受理检举控告信访举报39件,引导信访人到公安、国土、政法等部门反映问题30余件次,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