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念好“高、清、明、勤、严”五字经扎实抓好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14 09:56:32   来源:保山市纪委

保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晋昆同志在与委局信访部门人员谈话时强调,要念好“高、清、明、勤、严”五字经,扎实抓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各项工作。

一是“高”,就是认识要高。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的第一道程序和基础性工作,是获取案件信息、线索的主渠道,为纪检监察其他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主要依据和支撑,在纪检监察工作整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信访举报部门对此要有清醒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对信访举报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上级要求。

二是“清”,就是职责要清。要按照“三转”要求,厘清职责边界,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举报,严格按程序规定,认真落实和办理,做到依法及时处理;属业务范围外的,要引导群众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并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委局内其他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信访件的移送交接,相互补台补位,坚决防止“空档”、“断线”。

三是“明”,就是重点要明。要结合保山实际,认真落实省纪委《2015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点》,重点抓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信访举报受理办理、信访基础业务建设、规范来访接待和应急处置、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四是“勤”,就是学习要勤。信访举报业务性、专业性强,要求高,信访部门干部特别是新任职干部要认真学习信访部门的职能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意识,精通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本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争做信访举报工作的行家里手。

五是“严”,就是监管要严。信访部门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窗口部门”和“前沿阵地”,直接与群众打交道,一言一行代表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形象,代表党委政府形象。要加强对信访干部的思想教育,从严监督管理,对来访群众既要热情接待又要依法依规,信访干部要谨言慎行,严格自律,恪守本分,守纪律、讲规矩,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