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认真执行《信访举报线索月分析季排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5-05-04 15:02:17   来源:云南省纪委

易门县纪委监察局认真执行信访举报线索月分析季排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发挥好为查办案件提供线索的主渠道作用和提高案件成案率,强化了集体决策、确保案件线索不流失。

按照制度规定,信访室承担信访件监督管理职责,对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线索根据时限要求、线索来源。可查性和价值大小等因素,将线索分为四级进行管理;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案管、信访、案件检查、案审室主任为成员的信访举报线索集体分析排查小组,负责对信访举报线索定期进行分析、筛选和甄别,确定办理方式及承办部门;实行月分析制度,于每月10号由县纪委常委会组织召开集体分析会,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分析评估,按照拟立案、初步核查、暂存、了结、函询五种情况确定处置方式和承办部门。实行季排查制度,由纪委书记主持,信访室组织,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0号集中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可查性强、时间要求紧等线索进行集中分析、清理排查。

制度规定,参加分析排查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不按规定程序移交、接收重要案件线索,违反保密纪律、泄露重要案件线索,压、瞒、漏、改或擅自处理案件线索,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材料借阅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纪律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