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抓实信访查办 助推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15-04-07 14:39:03   来源:云南省纪委

近年来,陇川县纪检监察机关本着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严肃查办群众身边腐败行为、化解群众矛盾为目的,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抓实抓好信访工作。

强化线索审查,回应群众关切。对上级机关交办、群众来信来访和本机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其他机关移交的线索,由信访、案管人员进行统一登记、保管、汇总、报告,在报告前拟定处置建议。成立信访线索分析排查小组,坚持重要线索集体研究,区分轻重缓急,确定线索具体内容及其价值,综合研判处置方案。对线索查办的分流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向线索提供人说明,不遗漏不冷淡;对反映属实的立案依纪严肃查处;对反映失实或存在误解的予以澄清事实,做好思想工作,以事实为准绳,努力构建信访工作良好运转机制。

强化查办督导,换取群众满意。推行片区办案协作机制,实行县纪委常委挂片负责制。充分整合和科学调配力量资源,集中优势力量优质高效处置每一件信访件;坚持公开调查与秘密调查相结合,尽最大努力客观全面收集证据;对于排查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包案,急事急办、快查快办;对转交下级办理的案件,做好跟踪督导,严把质量关、安全关。在查办过程中,始终秉承“谁承办谁报告”“谁交办报告谁”“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承办单位办案工作效率实时督导,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帮助解决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线索初核定性准、零误差、零投诉。

强化结果反馈,助推群众监督。创新方式推行办案公开工作,促进提升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热情。在公开前认真审查办理结果,对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处置恰当的查办结果予以及时公开,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补办或重新办理。对涉及一定范围内群众利益的事件,注重通过召开群众现场会方式将核查过程和结果进行反馈;对线索提供人提出反馈申请的,进行单独反馈;对一切符合公开要求的信访查办信息,通过网站、公示栏等媒体公开,真正做到有人理、有处管,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声。

陇川全县设立929个群众投诉站点,配备929名信访联络员,78个行政村开通“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监督平台”,对群众诉求建立一事一档,全覆盖、无死角畅通群众诉求渠道。2014年共受理群众诉求2738件,已办结2737件,其中涉及一般诉求类2699件,涉及干部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类39件,转立案28件,了结9件,信访监督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