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四个不”管理信访举报线索

发布时间:2015-03-23 08:40:50   来源:云南省纪委

为进一步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有效管理信访举报线索,会泽县纪委严守“四个不”,不断提高了信访举报问题成案率。

统一编号“不乱”。会泽县纪委监察局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中率先实行条形码编号管理信访举报线索。让本级受理的每一件信访举报均有编号,防止线索管理中存在的混乱现象,做到“明码”管理,统一规范。

分类登记“不散”。委局机关收到的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统一进行归口管理,按信访举报线索来源分为“上级转办”和“本级受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划分为“本级管理对象”和“下级管理对象”进行分类登记,使信访举报线索既实现分类登记,又便于集中管理。

集体排查“不漏”。信访室每月召开2次室务会议,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集体排查,把可以列为信访初核的线索和实施信访监督的线索,在排查后由信访室提出书面拟办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报分管领导审批。信访室对信访举报线索认真分析、区别对待,发挥提供查办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从而不断提高了信访举报问题成案率。

统计上报“不重”。及时启动基层纪委信访举报月报工作制度,全县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县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从今年1月起,将本级直接受理的信访举报线索于当月统计上报县纪委信访室,再由信访室汇总后送案管室,使信访举报线索统计做到不重不漏,准确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