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明:促责任担当 深化2015年度“领导干部接访下访” 活动

发布时间:2015-01-23 09:12:13   来源:昆明市纪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畅通信访渠道,使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推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富民县对2015年度“领导干部接访下访” 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进一步深化“书记、县长公开接待日”活动。自2015年1月份起,原则上每月16日确定为“书记、县长公开接待日”,接待日接待时间按照县级机关作息时间执行,逢周六、周日提前到本周五到县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接待。县委常委和县政府各位副县长实行轮流排班,公开挂牌联合接访。每个接待日保证1名县委常委和1名副县长同时公开接待群众。县委(县政府)目督办领导和县信访局领导及县法制办指派1名法律顾问共同参加接访。县国土局、住建局、民政局、司法局和永定街道办事处安排1名领导现场参与接访,其他单位负责人根据需要通知参与接访。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和市属各单位也要每月组织开展书记、镇长(主任)、局长(主任)公开接待日活动,接待时间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择日开展。

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县级领导原则上每月到挂钩联系的镇(街道)、村(社区)下访、约访不少于1次,每次下访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各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每周下访、约访不少于2次,每月下访、约访2次。 县级领导每人每年下访、走访群众不少于30人次。县级各部门和市属各单位领导每人每年下访、走访群众不少于60人次;各镇(街道)领导每人每年下访、走访群众不少于100人次。

通过进一步深化“书记、县长公开接待日”活动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案结事了”为目标,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改进和完善政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夯实党的群众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