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四个一”规范信访举报件管理

发布时间:2015-01-19 10:47:46   来源:昆明市纪委

富民县纪委采取“四个一”程序,对信访举报件规范进行管理。2014年1月至12月,富民县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6件,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件31件,业务范围外35件。31件检举控告件中,初核22件(转立案6件,初核了结16件),重件9件,办结率和结案率均为100%。35件业务范围外信访件也均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属地管理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了转办或处置。全年所受理的66件信访举报件均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富民县纪委采取“四个一”程序,对信访举报件规范进行管理,即:一个“渠道”进信,严把进口关:县纪委、监察局受理的所有信访举报件,必须统一全部集中到信访室进行登记摘卡。一个“班子”批信,严把排查关:登记摘卡后的信访举报件均由信访室提出拟办意见,全部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一个“池子”储信,严把保管关:县纪委、监察局受理的所有信访举报件,全部集中在信访室保管,其他科室、纪工委不保管信访举报件。一个“龙头”出信,严把出口关: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后的信访举报件,均由信访室统一分别转交到各基层纪(工)委、纪检组或本委有关科室、纪工委及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办理。富民县纪委按照“四个一”程序,对信访举报件规范进行管理,有效防止了举报线索流失、有案不查等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