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怎样办红白喜事才不违纪?近日,湖北省纪委发布“热点法规有问必答”,详细说明了党员干部如何正确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婚丧嫁娶、贺岁祝寿、乔迁新居等,邀请一些亲朋共聚首、道心意、诉衷肠,本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利用红白喜事,巧立名目、盲目攀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毫无疑问这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铺张浪费的红白喜事不仅劳民伤财,一旦让陋习泛滥,铜臭熏染,更会败坏社风、民风和党风,甚或带来悲剧。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因为办酒、收礼等受到处理的干部不在少数。此次,湖北省纪委“热点法规有问必答”对办红白喜事可请哪些人参加,不能请哪些人参加,可谓是划了“红线”,立了“规矩”,既能够让党员干部按照规定把家里的事情办好,也能够杜绝乱送礼乱收礼的现象,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规定越细,干部越容易执行;标准越明确,群众越好监督。为了确保监督,规定要求干部职工操办婚丧事宜时,必须向所在单位履行备案手续,并在事后报告。其所在单位党组除了要在其填写的“备案表”和“报告表”上签署意见外,还要将表格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纳入干部廉政档案。
给红白喜事立规并非小题大做。在“大操大办”的问题上,该不收的说什么也不收,这样的确会让部分人的个人利益“受损”,但赢得的却是公职人员清正廉明的形象。
《吴官正家书一束》曾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这些摘登的信件是吴官正同志在任时分别致弟弟、叔叔以及家乡领导的一些信函,内容虽然有别,但要求如出一辙,披露了吴官正同志在家事上不仅严于律己,对其亲属的要求也格外严格。
易俗去猛虎,化人似驯鸥。“千百万人的习惯势力是最可怕的势力”,不少人对于不合时宜的习俗,也往往趋之若鹜,无法抵挡。其实,当好坏风气激烈冲撞之时,榜样的力量、导向的指引至关重要。
心不为物所役,行不为名所累。在反对陈规陋习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敢于站出来,在利益上作“切割”,懂得放弃,做出样子,抵制歪风,做社会新风的引领者,引导群众做社会新风的营建者,才有激浊扬清的正能量。一人带头,众人相随,久久为功,便会形成如沐春风般的好风气,让喜事愈喜,情意回味久远,干部群众才会有“无礼一身轻”的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