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省监察厅把组织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和推动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是否合拍、合规、合理、合格、合意的“五合”要求,加强专项纪律检查,找差距、抓整改、补短板、促落实,确保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省纪委省监察厅制定专门方案,成立8个检查组,由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带队,重点对全省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落实稳增长、扶贫攻坚、灾后恢复重建、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洱海保护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纪律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与集中检查、专项督查与跟踪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州市、省直部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实地抽查。同时,充分发挥省委巡视机构的优势和各州市纪委、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大专项检查、专项巡视力度。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亲自带队,先后赴大理州、丽江市和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进行专项检查,明确提出专项检查要围绕“五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紧扣干部纪律作风,重点落实“两个责任”,突出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聚集和监管薄弱领域,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重大决策实施、重要项目落地、重大资金运作、重点工作落实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为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贯彻落实工作与中央、省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合拍。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及时跟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严厉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对打折扣、搞变通造成工作被动或不良影响,脱离实际盲目决策、虚报浮夸,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损失的加重问责和查处。
——项目建设和制度建设是否合规。集中检查重大项目、民生工程、重点工作推进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行为,是否存在“三重一大”事项不按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决策,违规插手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和工程建设项目等情况;各级各部门目标责任是否健全、制度措施是否完善、履行职责是否到位、监督管理是否严格以及干部纪律作风状况等。
——资金使用和具体操作是否合理。对检查中发现在项目审批、资金划拨、监管验收等环节吃拿卡要、人为设障、阻碍拖延、弄虚作假的;滞拨截留、挤占挪用、克扣私分、优亲厚友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的;以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决策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使用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工程质量和实际效果是否合格。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执行不到位、项目开工不及时,未按时间要求完成目标任务,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工程建设质量低劣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以及监督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跟踪问效不及时、发现问题不处理、出现问题不整改,造成工程质量较差、安全隐患突出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
——满足群众的期望要求是否合意。对违反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能解决不及时解决,甚至违背群众意愿、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以及对群众反映强烈、上级明令整改的问题,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及时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甚至社会矛盾的,依纪依规及时查处。
张硕辅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讲纪律、重落实、抓执行,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今年任务,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好“十三五”规划;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找差距、补短板、抓整改,确保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跨越式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纪律执行,确保令行禁止、政策落实、项目落实、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