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气蒸云岭 清风扬三迤 —— 云南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述评

发布时间:2015-10-16 08:19:36   来源:云南日报

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践行党的宗旨,必须净化政治生态、从政环境。

求于全,作于细,成于严。去年以来,云南以“钉钉子”般的实劲、钻劲和韧劲高举全面从严治党新旗帜——

紧随中央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把全面从严治党置于全盘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一系列果断有力措施,在党性党风和纪律规矩上找病灶、拔病根,以铁的决心态度、竞进作为和使命担当,强化监督管理、强力正风肃纪、强势反腐倡廉,不断释放出从严治党正能量。

正气蒸云岭,清风扬三迤。在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伟大征程中,云南迈出了更加清健的步伐。

提升高度  在“正”字上树标杆

白恩培、仇和、张田欣、沈培平……随着中央反腐的不断深入,危害云南发展的“老虎”相继落马。

震动之中,更是警醒——在今年5月25日召开的全省组织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李纪恒不避问题、不掩家丑,直接点出了云南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作风顽疾依然存在、党内生活受到严重破坏、选人用人风气不正、制度执行不力约束不强等突出问题,提出“重构云南政治生态”。

这是沉着冷静的深刻洞察,这是高瞻远瞩的战略定向。一时间,从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到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从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到着力抓基层打基础,从强化人才支撑保障到落实从严治党责任……“重构云南政治生态”成为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深思热议的话题。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结合党内组织生活,各地在深刻反思、剖析白恩培、仇和等严重腐败案件的同时,以杨善洲、高德荣为镜子,自觉正“衣冠”、着力查“四风”。 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促进实现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秉持公心,指谛时弊,8月22日至23日,云南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在昆明隆重举行。

——这是一次直面问题的会议。全面反思过去一段时期云南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汲取教训、扫除阴霾。

——这是一次突出主题的会议。落脚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

——这是一次解决难题的会议。着力重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干事创业的从政环境。

——这是一次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提振信心的会议。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做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作风亲民、依法用权和廉洁自律的表率。

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和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定》,各级各部门对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知之愈深,信之愈笃,行之愈实。

厘清维度  在“全”字上下功夫

“两个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程,让贪腐之欲没有滋生的温床,让腐败之恶没有藏身的角落,必须先使两个责任“两全”。

为此,全省上下坚持把两个责任“力扛起来”,将反腐压力“递沉下去”。

挂帅当表率,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各级党委(党组)、纪委要切实增强‘身份自觉’和‘责任自觉’,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担子扛稳、抓牢、做实。”省委书记李纪恒多次提出要求。

“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真正把廉政建设作为大事、要事、分内的事。”省委副书记、省长陈豪谆谆以告。

行动!施措!落实!去年6月,省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明确了党委(党组)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今年2月,李纪恒、陈豪等11名省委常委率队赴16个州市、滇中新区和84个省级机关单位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按照省委要求,省纪委、省委组织部采取集体诫勉谈话和个别诫勉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2014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22名州市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诫勉谈话……

省委扛旗引路,各级党委(党组)步履坚实。丽江市推出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保山市把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主管的人事、财务、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四项“要害权”进行科学分解,大理白族自治州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去年7月至今年6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77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出征作示范,套紧监督责任这个“牛轭子”——

“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党风、反腐败,着力发现和解决纪律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一再强调。

按照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共同推进反腐败工作。

同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开展稳增长、“五网”建设责任落实、地震恢复重建等专项纪律检查;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拳出击狠拍“苍蝇”。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3013件,处分3279人;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今年1至9月,省纪委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情节轻微问题483件,组织处理233人,对反映失实的1074件予以澄清。

不仅如此,省纪委省监察厅明确,对于主要领导不抓、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连续出现或集体出现腐败问题的,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没有及时发现、有效遏制、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的,也要追究责任。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在落实两个责任的过程中,云南还将巡视监督与推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有机结合,逐步扩大巡视范围、不断加快巡视节奏、努力创新巡视举措,到2016年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前,全省将顺利完成四个“巡视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加大力度  在“严”字上铆足劲

“画阁锦堂高宴,家有美酝时新,总是生灵骨髓”。无论何时,无论何事,在本质上,贪官与窃贼都是“同行”——窃贼是明偷,贪官是暗窃;窃贼偷的是个人财物,贪官窃的是国之财产、民之脂膏。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云南坚持管到位上、严到份上,不缩手、不松手、不冷手。

打“虎”拍“蝇”不放松。谢新松、高劲松、李小平、张志军、罗敏……年初以来,一批身处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数据更有说服力。今年1至8月,全省立案查处厅级干部32人,同比上升45%;查处县处级干部179人,同比上升23%;给予党政纪处分2975人,同比上升29%;移送司法机关415人,同比上升81%。

整治“四风”不放松。今年中秋、国庆前夕,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率领纪检监察干部,“逛”超市、进商场、入高尔夫球场,随机察访伤廉害民的不正之风。

这是云南整治“四风”的一个缩影。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控关键时间节点,划出纪律红线,严肃查处、及时曝光违规违纪问题。今年1至8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72起。

匡正厥失不放松。目前,曲靖市正深入开展“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严查违纪问题,肃清原市委副书记李云忠案件的恶劣影响。

“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是云南省今年落实从严治党、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又一举措。通过联合检查、随机抽查、建立健全举报反映平台等措施和办法,云南对25名“带病提拔”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集中倒查;省委组织部对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的7人作出组织处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1至8月共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61件次,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1人次,政纪处分32人次。

如果说以上是“纪委监督别人”,那么,谁来监督纪委呢?

“大到厅级干部,小到乡镇纪委书记,违规必究,违纪必查。”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这样回答。

在聚焦主业的同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敢揭短、不护短,利剑直指“自己人”。今年上半年,共立案查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2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组织处理4人,通报了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移送司法机关1人,有力维护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保持温度  在“廉”字上立规矩

“蝇以贪饕被溺,蟹因执着遭擒。何故人灵万物,甘与此辈同心?”

发此问的,是明代云南医家、理学家兰茂,先生在诗末告诫世人:“不贪不着,以养道心”。

世殊事异,其致一也。诗中的“道心”,就是我们今天追求的洗涤污淖、泽被四方的似水“廉心”。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对云南来说,既须果敢勇行——雷霆万钧、铁腕治腐,又得廉心满怀——细雨和风、绵密周匝。

为此,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执着地做了两件事情。

一方面,瞄准当下、加强教育,以养廉心。

“我曾经身居要职,现在却深陷囹圄,我愧对我的妻子、女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一座监狱里,现身说法的服刑人员陷入了无限的悔恨之中,禁不住歉疚的泪水簌簌而下,挂满两腮。前来参加廉政警示教育的党员干部们看着这一场景,神色凝重,“耳旁好像听到了最震撼的警钟声”。

这是云南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的一个镜头。各地结合实际,将廉政警示教育课堂移到监狱、庭审现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着力在“说教”的基础上加入“体察”的内容,以此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震慑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努力形成不敢腐的社会氛围。

与此同时,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结合新提拔干部任职培训,各级党委(党组)和党校突出廉政教育,将端正从政心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全部纳入到学习中。

一项项警示活动,一堂堂教育课程,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了担当意识,明确了反腐责任,坚定了倡廉信念。

另一方面,着眼长远,完善机制,以鉴廉心。

在队伍监督上,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今年上半年,省委还制定出台了《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切实管好“一把手”、约束“一支笔”。

在制度监督上,省委、省政府形成了“1+N”的制度体系,“1”就是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通过的《决定》,“N”就是分类出台的相关配套文件,包括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规定》,等等。

在信访监督上,印发了《云南省信访工作问责办法》,进一步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一把手负责”的信访工作制度。

与此同时,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努力形成高压态势。单以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为例,今年上半年,全省已对74名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的领导干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并通报了4起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典型问题。

一个个长久之策、一项项治本之制,让广大党员干部渐渐筑牢防线、守住底线、远离高压线。

拓展深度  在“定”字上不放松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放缓则退。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亦同此理——工作越复杂、艰难,越要保持韧劲和政治定力——守土尽责、革弊立新、追逃追赃,都要一步一个脚印。

这些,云南做到了。

“完善‘三转’形势下的内部运行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年初以来,全省大力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省、州市一级完成了内设机构调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集中力量,专攻主业。

同时,推行“两个为主”,加大对下级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实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出台《州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省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实行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为着力发现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党的领导、从严治党、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以及贪污腐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委在加强巡视工作的同时,加快派驻机构建设,近期,在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政协机关、省委统战部6家省直机关派驻了纪检组。下一步,还将采取综合派驻、归口派驻相结合方式,逐步实现省、州市、县(市、区)党委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派驻不是一派了之。省委要求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除了强化对派驻机构履职情况的监督,还要进一步理顺其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派出纪工委的关系,不断推进州市县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工作机制改革。

“外逃人员怎么处理?”对于这个问题,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郑重表态:决不能让腐败分子逃之夭夭,决不能让国外境外成为腐败分子避罪的“天堂”,决不能让腐败分子逃脱法纪的制裁。坚定的话语背后是坚定的决心——国庆节前后,相继有5名出逃人员落网归案。目前,我省已有23名外逃人员在“天网”行动中落网。就在不久前的9月29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功将骗取50万元国家资金、外逃230天的该州某单位原工作人员刘某抓捕归案。(杨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