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精简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内设机构,攥指成拳,集中优势“兵力”惩治贪腐。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由原来参与的172个减少到15个,州(市)纪委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651个,县(市、区)纪委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3670个,做到及时“瘦身健体”,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突出主责理念,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从事纪律审查工作的机构从8个增加到11个,占机关机构总数的57.8%,相关人员由75名增加到118名,占编制总数的55.3%;省纪委书记办公会、常委会经常研究分析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制定纪律审查工作措施和办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线索“月分析、季排查”,对近年来的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清理,防止问题线索流失、瞒报、有案不查等问题发生;省纪委建立常委分片指导州市、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制度,严把纪律审查制度关、质量关、效率关。今年1至7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9901件(次),立案2996件,结案2300件,处分2546人,移送司法机关371人。
突出合力意识,以“见成效”行动聚焦主业。攥指成拳还体现在反腐力量的多层次整合上。云南怒江州纪委监察局,围绕主责“缩短战线”, 不断探索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方式方法,在健全配套制度、明晰职能分工、强化监督功能、提高监督效率方面下功夫;对近年来州县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274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退出223个,减幅为81%,最少的仅保留13个,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全面厘清机构人员职责任务。云南洱源县纪委充分发挥在县反腐败协调小组中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作用,依托行政执法机关、政府监督部门的既有线索,对其中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在层层筛选、逐级把关的基础上,建立了由纪检、监察、反贪、反渎、审计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洱源县办案人才库,现已入库27名;发挥已建成的县级标准化谈话点作用,整合人员力量,有效运用组织谈话、联合办案、行政手段等综合措施,把职能部门优势贯穿于案件调查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