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持续铁腕正风肃纪

发布时间:2015-07-24 11:34:00   来源:云南省纪委

近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推进会,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下半年工作,持续铁腕刹风正纪,以监督执纪问责的新举措、新成效,为云南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今年以来,云南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严明纪律、严抓作风、严惩腐败,有效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上半年,全省共收受信访举报16976件次,初核3713件,立案查处2469件,其中厅级干部29人、县处级干部148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54个,处理273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3人,保持了惩治腐败和刹风正纪的强劲势头。采取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的方式,对3个州市、6个省属单位、57个县市区开展了巡视监督。积极改革创新,制定出台了州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省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完成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出台实施《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的意见》。

下半年,云南省结合实际,将着力抓好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加大从严治党力度。认真抓好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追究、曝光一批落实不力的典型,推动州市一级党委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出台实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督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规范履职。

坚持以零容忍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守政治纪律,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统筹指导,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深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着力查处“三种人”。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实行问题线索“周报”制度,严格分类处置。加强案件审理,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盯紧国庆、中秋、元旦等重要节假日,开展明察暗访,公开曝光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典型,狠刹拜年送礼等歪风,坚决不让“四风”反弹。加强对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鲁甸、景谷等灾区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持久化。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紧抓住“班长”和班子这个监督执纪问责的要害和关键,对照“七个有之”、“五个比如”,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向纪委述廉、纪委对拟提拔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约谈领导干部“一述两谈”等监督措施,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酌情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把监督执纪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探索推广各纪检监察室对联系地区和部门实行“总承包”,持续开展稳增长专项纪律检查。再开展两轮巡视,增强巡视监督震慑力。首批在省委办公厅等6家单位新设派驻纪检组,加快推进派驻“全覆盖”。

加强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进一步督促各部门开展“回头看”,坚持边查边改,健全规范问题台账,加快建章立制,督促整改落实。抓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制度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工作要点分阶段措施的落实,加强烟、茶、玉、矿等特色资源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整治突出问题。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点围绕土地征收流转、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纪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严查“小官巨贪”等基层腐败问题。进一步完善省、州市、县区、乡镇和村“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力量,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投诉问题。

加强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党风廉政建设。督促企业党委(党组)和纪检机构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针对企业自身的特点,抓住采购、基建、财务等关键环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内部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云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