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以实际行动进一步贯彻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把党建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会议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机关加强自身党建工作,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干部队伍的成绩和亮点工作,提出下一步以“255”的工作思路统筹推进机关党建工作。“2”是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5”是要以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责任制、精神文明创建为五大抓手;“5”是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五位一体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存在问题及困难方面提出了三个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指出,机关党建工作在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绩显著,亮点突出。一是率先起草印发了《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见(试行)》,这个制度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一个重要抓手。二是委厅机关连续两轮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机关党建工作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尤其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连续15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综治维稳先进单位。三是群众评议机关作风从上一轮的第7名上升至第3名。
张硕辅书记强调:要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党建工作,是我们纪检监察工作最重要的一个方面,要放在首位。纪检监察机关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作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我们要在党严党、在党忧党、以身许国、以身许党,以身报国、以身报党,要有高度的政治坚定性,切实把机关党建工作、“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抓实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党建工作不仅仅是机关党委一个部门的工作,需要全体干部职工共同来完成,尤其是在落实相关工作任务,迎接检查考核等方面,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共同把工作完成好、落实到位。
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见(试行)》已在全省率先印发,这个制度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一个重要抓手。下步我们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对不认真履职尽责的,严格追究责任,这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算是真正的落地生根。各部门负责人又是各党(总)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管事就要管人,管人就要管思想、管作风、管行为,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加强“监督者”自我监督,对机关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防“灯下黑”。
要从严落实党建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切实把党建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坚持“书记抓,抓书记”,逐级督促责任落实。要推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真正让党建工作责任“实体化”。要不断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要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要强化党员意识,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费缴纳不规范,党内生活不经常、不严肃、不认真,政治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机关党员参加活动时佩戴共产党员徽章,亮明党员身份。
要坚持创新党建工作。党建工作要创新,首先是要吃透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理论和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并且结合机关的特点和实际,只有在学懂、吃透结合上下功夫,才可能超越,才可能创新。如,机关党委以委厅机关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榜样,举办“道德大讲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被省文明办誉为“经典课例”。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体育和文娱活动,把关心、教育、管理、监督干部融入到活动中去,从而增强机关凝聚力,加强领导干部职工的交流互动,让干部找到归属感,激发工作积极性。这些做法都很好。
要注重考核评比工作。考核评比工作是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评议,你一个人的工作、一个部门的工作、一个单位的工作干得好与差,不是光靠嘴说的,工作是怎样落实的,工作的落实要有工作痕迹。要注重留下工作台账、收集和保管好各种音像资料、电子台账及其他文件档案资料。这样才能使考核有据、量化有数,体现考核的客观公正。考核评比工作不仅仅是机关党委的工作,也是全委厅机关的工作,各部门一定要配合机关党委抓好考核评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