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硕辅同志与省纪委常委、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5-05-27 10:34:03   来源:云南省纪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委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今年5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同志与省纪委常委、委厅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15年度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规定,各部门负责人在积极协助委厅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对自己分管工作、分管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责任书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抓好本部门担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工作推进情况,检查督促有关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岗位职责和分管负责的范围,抓好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规定,提出具体要求;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讲评,各项会议、活动等有记录,及时解决自身存在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委厅领导报告;结合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引导督促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部门负责人年终将接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一检查考核,其绩效将作为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