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上旬至11月上旬,省委第二、第十巡视组分别对文山州4县、保山市5县(区)进行了巡视,移交了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按照优先办理巡视移交事项的要求,被巡视地区积极办理有关事项。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保山市(隆阳区、腾冲县、龙陵县、昌宁县、施甸县)
移交保山市纪委问题线索16件、信访件26件。
初核了结27件,立案2件,提醒谈话2人,留存7件。
移交隆阳区纪委信访件64件。
初核了结58件,立案1件,转办3件。
移交腾冲县纪委信访件65件。
初核了结64件,立案1件。
移交龙陵县纪委信访件17件。
初核了结16件,诫勉、提醒谈话2人。
移交昌宁县纪委信访件20件。
初核了结20件。
移交施甸县纪委信访件41件。
初核了结37件,立案2件(4人),组织处理1人,问责1人。
文山州(广南县、富宁县、砚山县、丘北县)
移交文山州纪委信访件63件。
初核了结40件,立案5件,党政纪处分5人。
移交广南县纪委信访件59件,县委组织部1件。
县纪委初核了结34,立案5件,党政纪处分24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谈话1人。
移交富宁县纪委信访件39件。
初核了结35件,立案2件,党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
移交砚山县纪委信访件20件。
初核了结15件,立案1件,党政纪处分6人。
移交丘北县纪委信访件50件。
初核了结38件,立案3件,党政纪处分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