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重拳正作风

发布时间:2015-01-22 08:23:48   来源:云南日报

党的作风关乎党的形象,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

2014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严”字上继续努力、持续发力、不断给力,打出了一套刹风整纪的重拳,全省作风建设由此取得明显进展和阶段成效,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变。

抓示范

强化责任担当

“加强作风建设,关键在各级党组织,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责任担当,督促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发挥好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上的示范引领作用。”省纪委副书记赵志彬如是说。

按照省委常委会部署,2014年,省纪委分行业、分系统、分层级,先后组织召开高校、省直机关、省属国有企业、县市区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传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的责任压力。从充分利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资源优势到强化省直机关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从同步推进国企改革和国企反腐到推动县级纪委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与会人员掀起了一场智慧碰撞的“头脑风暴”,进一步强化了履职担当意识。

不仅如此,省纪委还创新责任制考核方法,加大了作风建设方面的分值权重。一年来,两次组织23名省管干部向省纪委全会述廉,把作风建设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同时,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等为重点,积极实行约谈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抓节点

解决突出问题

“2014年,仅在元旦、春节、五一3个节日期间,大理白族自治州就派出39个明察暗访组对作风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55个,公车管理方面问题79个,并逐一给予严肃处理。”

这是我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一个缩影。

一年来,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节日,划定“红线”,连点成面,着力解决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同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紧盯公车问题,健全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推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严肃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行为;紧盯“四风”问题,持续开展文山会海、公款送礼、收送“红包”、借机敛财、插手工程等专项整治,并通报违纪典型进行提醒警示。

抓查办

形成有效震慑

“晋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徐,作为晋宁县信访维稳工作牵头责任人、富有村群众工作组组长,履职不到位,工作严重失职……对‘10·14’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市委决定给予免职处理并进行党纪立案查处。”……2014年10月,昆明市委掀起了一场罕见的“问责风暴”,对因履职不到位、工作严重失职、缺乏担当精神,不能有效化解、没有在第一时间赶赴矛盾冲突激烈的前沿开展处置工作的16名县级干部和科级干部实行问责和党政纪立案,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震动。

“我们要持续释放这样一个强烈信号——谁敢触碰纪律红线,就要为我们党改进作风付出代价!”一年来,我省正风肃纪持续发力,对作风方面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回应、严查快办,绝不姑息迁就,决不搞下不为例。省纪委监察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了14批64起典型案件;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问责各级干部2789人,切实保护群众利益。

抓长效

扎紧制度笼子

“以前早上8时30分前或11时后到机关单位找人办事楼在人空,现在随到随在;以往打牌赌酒现象突出,现在不见了……”说起德宏州干部作风转变,州纪委退休干部朱成海十分高兴。

这些变化源于《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出台,作为当地治理庸懒散慢“最严禁令”,细则明确并重申严守工作制度,对禁赌、廉洁从政等均做出了严格规定。

2014年,我省以改革精神推进了各方面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除了各州市的“自主动作”,省级层面先后出台了《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等一系列刚性制度,为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扎紧了制度笼子,为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奠定了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