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正处于重要节点,中央对反腐战略布局作出重要调整,其中最核心的一点是落实责任。
我省国有企业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结合企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撑起加快企业发展、保证企业健康发展之责。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指出: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国有企业既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必须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当好主力军,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也要作表率,同步推进国企改革和国企反腐。
2013年6月,云南锡业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雷毅贪腐案被省纪委立案调查。云锡控股公司党委认真总结雷毅贪腐案的沉痛教训,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融合到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做到与当期生产经营管理目标任务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对重大投融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采取廉洁风险评估和廉洁风险防控措施。此外,还通过深化改革、转型升级,不断探索有效遏制和消除腐败的思路、途径和方法。
“落实主体责任要把力气使在监管上。”瞄准“人”、“事”、“权”3个重点,许多国有企业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工作。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配齐配强了纪委班子成员,配齐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选拔了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纪检监察队伍,同时,构建和完善集团纪检监察畅通职工诉求渠道四级联动监督平台,督促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认真履职,更好的服务广大职工。云天化集团党委组织制订了集团重大经济活动监督规定和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设立了效能监察优秀项目奖励金。2013年全集团效能监察立项95项,增加经济效益2700多万元,节约资金1亿多元。2014年5月按照省国资委的统一部署,集团成立了廉洁风险防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在集团原有风险岗位监督管理基础上,深入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工作。
各国有企业还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及时发现案件线索,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积极发挥纪委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省国资委纪委先后到云天化集团、冶金集团、能投集团等企业进行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先后指导云锡控股、昆钢控股、建工集团等企业开展案件调查工作。2013年至2014年10月,受理信访举报316件(次),初核线索75件,立案2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积极配合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省纪委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规行为,2013年至2014年10月,共给予3名副厅级干部行政警告处分,给予5名处、科级干部党纪处分,其中4人被开除党籍,1人被留党察看。给予9名处、科级干部政纪处分,其中4人撤职处理、1人降职处理。
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各企业党委领导还积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注重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坚决防止和纠正薪酬管理、股权激励、职务消费等方面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切实解决好配置豪华办公用房、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业务招待铺张浪费、违反财政纪律用公款为个人办理消费卡等突出问题。云锡控股公司实行保证金制度,基层单位班子成员年初缴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保证金,考核完成好的如数退还,还有奖励,完成不好的,除了扣除保证金,还要给予扣发绩效奖励5%的经济处罚,2013年被经济处罚最高的在1.7万元。省国资委党委推行省属企业“双述双报”制度,安排省属企业主要领导在2013年度综合考核民主测评大会上进行述责述廉,既要报告本人是否廉洁,又要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所带企业领导班子是否廉洁的情况,使主体责任具体化。
(杨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