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三举措抓实办案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29 10:55:15   来源:普洱市纪委

2015年以来,思茅区从三个方面着手,抓实办案安全工作。截止2015年12月,共立案调查14件1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含上年遗留件)21件21人,做到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结果零申诉。

健全责任落实体系。以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入点,不断健全责任落实和工作保障体系,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的领导机构。区纪委常委会议多次研究落实安全文明办案工作要求,办案人员与分管领导签订办案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纪委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办案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办案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安全防范机制,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加强办案场所建设。以强化工作保障为落脚点,加强办案场所建设。2015年投入49.86万元用于维修改造谈话室,按要求配齐配强办案器材,全面改善软硬件设施。加强谈话室的日常管理,对谈话期间值班、陪护、谈话、饮食安全、医疗保障、责任追究等作出详细规定,同时一人一档建立谈话室使用情况工作档案,谈话期间影像资料刻录光盘由专人管理保存备查。

注重办案队伍建设。定期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培训班,依托“个个有舞台,人人能出彩”专题活动,组织全区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办案业务考试,不仅注重办案业务能力的提升,同时树牢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生命线”意识。利用每周一交班会,及时组织委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中纪委《决不能背离忠诚干净担当》,认真学习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思茅区纪检监察网通报关于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以反面典型为镜教育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安全文明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