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强化监督意识 增强服务理念 全面履行案件监督管理职能

发布时间:2015-12-29 08:36:11   来源:保山市纪委

腾冲市纪委按照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以服务领导决策、服务查办案件为宗旨,以促进依纪依法安全办案为目标,全面履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从被动监督到主动监督,从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从单一服务到综合服务,力求监督管理工作优质高效,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

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统一登记,规范线索流转程序。对案件线索实行统一管理调度,所有信访举报件全部由信访室分类登记和整理汇总,即“一个口入”;经领导批示,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登记并转交具有查办案件职能室或相关部门纪委(纪检组)调查处理,限期了结,即“一个口出”;实现了案件受理有序、调度精确、责任明确、办案迅速。

实行线索集体排查。把案件线索集体排查作为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坚持对案件线索集体把关,认真排查分析,慎重甄别筛选,从办案的源头上强化监督。根据案件线索反映对象的职级,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共同对案件线索进行筛选和甄别,集体研究确定案件线索的处置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案件线索的成案率和时效性,有效防止了案件线索的随意处置。

加强督促办理,提高案件查办质效。一是建立案件线索台账,对案件线索按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进行分类整理并挂账跟踪督办。同时将线索和查办案件信息同步录入软件系统管理,实现案件从受理到结案的全程动态跟踪,保证每个线索都有着落,所办案件都有结果;二是每月与信访室核对线索来源、流向及处理结果;三是要求乡镇和单位纪委、纪检组对受理的信访举报、初核、立案、结案等情况,根据工作实际随时向市纪委报送;四是对下转各乡镇和单位纪委、纪检组的信访件及自办案件,统一登记挂号,建立管理台账,对重点内容定期过问办理情况,跟踪指导督办,案件办结后及时销号;五是加大催办、督办力度。每月进行一次梳理,掌握案件办理期限,对初核、立案、结案临近超期案件进行跟踪督办。今年以来,主要通过口头催办、电话督办等形式对12件线索进行督办,规范办案文书,进一步增强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纪律性、严肃性。

(汤珺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