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5-12-29 10:44:39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5年,剑川县纪委监察局在做好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的同时,结合“三转”工作,在农村基层干部管理、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及纪检信息工作提升方面采取了一些有益的做法,取得了较好成效。

创新村级干部管理,实行工作日志台账制度。

通过强化对村干部的过程管理,不断探索和创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2015年,在全县93个村(社区)全面推行了工作日志台账制度。

一是建立工作日志与台账。要求乡镇和村(社区)自行设立工作日志和台账,主要记录村(社区)宣传政策、为民服务、接待信访、工作会议、日常业务、应急处置等工作内容,实行月报审制,由乡镇挂钩包村领导进行签字把关。二是强化目标管理与考核。将各村(社区)工作日志、台账建立和管理情况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纳入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范围,作为各村(社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定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安排专人定期不定期对日志、台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突查、暗访,各乡镇纪委对工作日志、台账建立和管理情况实行每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县纪委对推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日志台账建立规范认真到位不够的督促整改,并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工作日志台账可以对每个村工作内容、进度和结果直接了解和监督,制度的推行变过去村级工作不看过程只看结果为工作质量全面监控,既增强了村级政务公开透明度,又为村干部工作装上了监控器,增强了村干部的工作压力和动力,使村级干部工作作风向着“干实事”转变,效率有效提升。

创新警示教育形式,编印典型案例警示录。

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指定专人对十八大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6件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配以相应的案例警示,编撰了《剑川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作为“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读本,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警示录》辑录的案例都是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的真人真事,客观、真实、准确的揭露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违纪违法的轨迹,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和惕励作用。

《警示录》的印发一改从前组织领导干部和乡村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读警示案例、看警示电教片的形式,用发生在剑川县党员干部身边的真人真事警示各级党员干部,使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对照自身查找不足,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创新定责考核方式,提升纪检信息工作水平。

出台了《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使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是建立信息工作领导机制。明确一名副书记具体分管信息工作,各分管领导负责委局机关各室、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和联系单位报送信息的审核把关工作,各单位信息员为具体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实行信息定额量化制度。明确县纪委机关各室、8个乡镇纪委、5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全年报送数量和最低得分。三是严格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一般工作信息,在工作完成一周内报送;重要信息,在工作完成一个工作日内报送;案件查处信息,在对象被立案、给予党政纪处分、审理结束后,及时报送。四是执行信息审核把关制度。各部门、单位上报的信息需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单》,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统一编号上报。五是实行信息督查通报制度。根据中央、省、州纪委采用信息计分标准,每季度对各部门上报信息采用及得分情况进行通报。六是建立信息奖惩激励机制。年终对信息工作进行考核奖励;将信息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委局机关年度公务员考核及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依据之一,形成信息工作良性发展机制。

通过办法的出台,给委局机关各室、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各乡镇层层传导压力,纪检监察系统各部门的信息宣传工作齐头并进,推动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得到逐年提升。(李红霞  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