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四灯聚焦净化党员干部队伍

发布时间:2015-12-18 10:12:30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5年来,昌宁县坚持以学习教育警醒干部,以制度建设管理干部,以明查暗访监督干部,以严肃问责震慑干部,抓早抓小、从严从紧,着力整治干部“庸懒慢浮贪”问题,进一步纯洁净化了党员干部队伍。

学习教育点亮“引路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县级四班子查找“不严不实”问题63个,制定整改措施103条。坚持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深入开展向杨善洲、高德荣及身边的先进人物学习,组织集中学习359次、专题讨论120次,撰写体会2700篇。坚持用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件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组织2059名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狂妄的代价》和《人生不能重来》。组织691名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147名领导干部到县人民法院参加庭审警示教育。征订《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6187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4142本,编印《学思践悟》材料汇编3期633本,收集全国3600个案例编印《案例汇编》4期1000本。加大学刊用刊工作力度,组织616名干部开展党政纪法规考试,让干部在“学、思、践、悟”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

制度建设安装“指示灯”。昌宁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的意见,并配套制发了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婚姻变化报告制度、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干部联席会议制度、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干部考察员管理办法、干部监督员管理办法等,切实织密编紧从严从实管理的“笼子”,构建健全完善、便于操作、务实管用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按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考察谈话、征求纪委及相关部门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县委主要领导末位发言、任前公示等程序来推荐考察干部,切实做到程序不倒置、不空转。坚持按照岗位需求、结构需求配备干部,自觉抵制违规干预、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现象。今年以来,提拔任用干部3批68人,开展任前廉政考试71人(次),任前廉政谈话220人(次)。

明察暗访拉亮“报警灯”。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高考、中考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情况进行提醒和督查。由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分别带队到县农业局、民政局、住建局等9个部门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并交办县纪委对1名迟到10分钟的干部进行问责。年内,共组织明察暗访11次,对9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24名干部进行了问责,真正将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

监督问责畅通“信号灯”。在强化内部管理的基础上,积极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在昌宁县纪委监察局网站上开设了网络举报平台,公布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对来信、来电、来访举报干部不当行为的,妥善办理。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一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2件(次),同比降25.3%;立案42件,同比增长23.5%,涉及人员45人,同比增29.7%,其中:乡科级干部10件10人;审结案件45件,同比增36.4%;处分违纪人员48人,同比增33.3%;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件7人;办理解除行政处分4件4人,恢复党员权利3件3人,进一步纯洁党员领导干部队伍。(李微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