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三合力”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发布时间:2015-12-18 09:33:40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年来,南涧县始终保持惩治贪污腐败的高压态势,在纪律审查中,积极整合机关科室之间、县乡之间、部门之间的力量,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整合机关内部力量。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向纪律审查工作倾斜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让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全员参与纪律审查,不断整合机关内部力量,做到机关各室、派出纪工委在日常工作上既分工明确,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又能协同作战,逐步壮大纪律审查的力量。在纪律审查工作中,一是根据违纪违规性质、特点、领域不同,抽调有相关特长、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的人员参与审查,确保少走弯路,快查快结;二是对参与纪律审查的人员进行生熟搭配,发挥传帮带作用,做到以老带新,逐步培养骨干。

整合县乡两级力量。结合乡镇纪委人员少,纪律审查的力量偏弱等问题,南涧县采取县乡纪委联动,优化县乡人员组合,增强纪律审查力量。一是县办乡配合。对情况复杂、涉及范围广的问题,由县纪委主办,乡镇纪委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查清事实真相。二是乡办县指导。对于问题单一、对象明确的,由乡镇纪委主办,县纪委指导,让乡镇纪委在实战中提升纪律审查的能力。三是培养乡镇干部。在纪律审查中,根据情况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参与协助纪律审查,通过跟班、顶岗锻炼乡镇纪检干部,既壮大了县纪委纪律审查力量,又提升了乡镇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

整合部门之间力量。为发挥相关部门在在纪律审查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南涧县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部门之间相互联系,形成相互配合、协同办理的局面。一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两次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交流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共同分析违纪违规易发多发的领域、原因等。二是定期相互移送线索。在日常工作中,公、检、法、审计等部门及时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及时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