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四项措施确保村务监督规范到位

发布时间:2015-12-14 10:18:03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年来,牟定县健全制度、完善监督、强化培训、注重激励,不断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确保监督到位,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监督流程。一是明确职责。制定了《牟定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确定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权利义务、保障措施,确保监督有章可依。二是规范流程。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要按照搜集民意、研究对策、监督落实、通报反馈等四个步骤进行,相关工作情况专人专本记录后,作为村级档案保存,确保监督有序。

完善监督方式,维护群众利益。监督村集体财务活动,审核账目;监督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范围是否到位、公开程序是否规范。4月份以来,全县1206个村民小组中,有1500余件事项监督,避免了决策失误。组织召开述职述廉会议。按时组织召开村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对违反廉政承诺、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要求作出解释、重新承诺和主动辞职。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下发培训需求征求意见表到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征询年内培训需求,根据上报的培训需求,县干教委再有针对性的组织培训,及时按需给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充电。截至目前,已组织了一次全县性的培训,参训人员324人次,各村也自行组织了多次学习活动,有效统一和提高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的道德思想和业务水平。

重注考核激励,激发干事活力。年终由乡镇党委或纪委组成考核,通知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述职述廉,党员和村民代表对其履职情况、遵守守则情况、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履职到位、工作成效明显的村,乡镇党委给以奖励。后进的村,则由乡镇党委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主任不得评为优秀;对“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予以诫勉谈话;“不称职”票超过60%的,劝其辞职。拒不辞职的,依法依规罢免。

(高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