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寻甸县纪委不断探索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实施“选育述评换”制度机制,使村务监督委员会确实起到提升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化解基层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积极作用。
“选”:严格执行监督委员会成员准入制度,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对候选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讲原则、敢监督、作风正的396名同志进入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
“育”:注重能力培养。每年举行涉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财务管理、村级各项事务、村民自治等有关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其监督水平和能力。今年以来,已组织培训8场267人。
“述”: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围绕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道德修养、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改进作风相关规定、存在问题等6个方面进行述职,并接受测评。测评结果与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绩效发放挂钩。
“评”: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和奖惩激励制度》,根据群众的满意度和监委会发挥职能的情况,对监委会成员及监督工作进行考评和激励,充分调动监委会成员的积极性。
“换”:对考评不过关、群众认可度低、不能正常履行监督职责的成员,将给予坚决撤换,2015年以来,对3名履职不力的村务监督委员主任予以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