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扶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近日,富民县纪委监察局抽调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通过到贫困户家中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5镇1街道和县委农办、县政务局等12个县级部门及12个村委会34户贫困户开展扶贫开发攻坚战责任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如下督查要求:
加大思想宣传教育力度。各镇(街道)、县委农办要深入村社,特别是贫困村及贫困户集中的地方,采用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扶贫攻坚工作的目的、意义及政策措施;对存在“等、靠、要”思想的贫困户,要安排专人进行思想疏导,最大限度取得贫困户的理解与支持,切实有效消除部分贫困人员的“等、靠、要”思想;对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贫困人员,司法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对子女加大教育力度,督促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规范操作程序实现动态管理。各镇(街道)在贫困户动态调整过程中要严把操作流程关,通过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和流程进行整户识别,要做到程序公正透明、信息真实可靠、群众认可满意,严禁优亲厚友,杜绝平均分配。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
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工作。县“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整合各项扶持政策、项目和资金,统筹考虑,精准安排;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帮扶干部的培训力度,使帮扶干部进一步熟悉政策、掌握方法,帮助贫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要加大对项目落实及资金使用的监管,防止侵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投向正确。进一步加强资料报送、信息交流等方面的沟通联系,档案资料要规范、完整。
加大扶贫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关于开展扶贫开发攻坚战责任落实纪律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基层纪(工)委、纪检组及县纪委监察局派出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在每月一检查、一检查小结的基础上,每季度对全县各单位扶贫攻坚战责任落实纪律进行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着力发现和查处各级各部门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或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县纪委监察局将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