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昌宁县按照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以深化认识为前提,以考学活动为契机,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制度规范为重点,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中营造勤廉良好氛围。
以考促学。昌宁县高度重视党政纪法规的宣传教育,自2015年5月份以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各单位干部职工、乡镇村组领导干部开展党政纪法规考试,并将考试作为全县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在全县党员干部中营造学用党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纪这条“红线”,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同时,重点加强对拟提拔领导干部的教育,在11月份,对19名拟提拔领导干部组织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考试结果作为拟提拔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依据之一,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筑牢一道扎实的“防火墙”。通过考试,促使领导干部学条规、学纪律,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依规管党的全面意识、严肃执纪的纪律意识、抓早抓小的从严意识、履职尽责的责任意识、从严律己的自律意识。
以学养德。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在昌宁县纪委监察局网站上发布相关党政纪条规、召开会议传达相关精神等,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搭建法纪宣讲平台、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等,强化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通过开设《准则》《条例》讲坛,让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熟练掌握《准则》《条例》,以《准则》为标尺、以《条例》为戒尺,筑牢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
以德促廉。将“德”与“廉”进行有效结合,互为作用,互相促进,通过道德建设促进廉政建设。通过交心谈心、廉政提醒谈话等方式,适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针对实际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上党课、道德讲堂等道德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意识;通过纪律作风督查,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作风不实、遵章守纪不严、服务意识不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反上下班工作纪律等勤政廉政方面的问题,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约谈、诫勉提醒。
以廉促勤。通过纪检监察系统负责人述责述廉,考察述责述廉对象在平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一步促使述责述廉对象查摆问题,弥补不足,努力实践,不断进步,确保各项工作均按照上级要求顺利推进;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查找各部门存在问题,促使各部门调整思路,找准解决问题、困难的方法和途径,推动下步工作有效开展;通过农村基层干部“勤廉指数”测评,加强基层民主监督,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履职,着力改进农村基层干部工作作风。
以勤促效。通过以考促学、以学养德、以德促廉、以廉促勤,增强全体党员干部政治意识、道德意识和廉洁意识,使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立场进一步坚定,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廉政防线进一步扎牢,执政能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强化,从而提高工作节奏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李微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