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实施以来,昌宁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行动采取五项举措加强精准扶贫工作中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各级干部作风转变,助推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到位,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乡风文明助扶贫。在全县13乡镇全面推广移风易俗厉行节俭活动的经验做法及“一场移风易俗宣讲活动、一个理事会、一个监事会、一套规章制度、一个村规民约、一套办客用具、一批总料理、一批专业厨师、一个菜单、一个统一办客地点”的“十个一移风易俗模式”,将俭约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纳入村规民约,规范村民的行为;切实加强对乡镇、村一级干部的教育管理,督促其带头严格按照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格按程序审批,并做好廉政提醒谈话;认真治理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问题,切实纠正奢侈浪费、相互攀比、超前不良消费等风气等,通过能力素质提升、狠刹大操大办、扼杀陋习恶习,确保精准扶贫“扶到底”、“扶到根”。
警示教育促扶贫。在基础设施改善、特色产业培育、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移民新村建设、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整乡整村推进等工作中进一步严明纪律,利用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违纪案件,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乡镇、村组干部、驻村人员、扶贫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同时开展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学习贯彻,促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道德高、线纪律底线,强化公平公正意识。
规范行为助扶贫。要求工作人员时刻牢记扶贫攻坚“六不准”,即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土特产等财物,不准参与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准层层搞陪同和迎送;提倡各级干部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农户家中,做到掌握情况在一线、服务指导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帮扶解困在一线,对基层只能予、不能取,只扶贫,不添乱,轻车简从,令行禁止。
廉政承诺促扶贫。在扶贫开发帮扶工作中,全县党员干部在《昌宁县扶贫开发帮扶工作廉政承诺书》上摁下手印,作出承诺。
廉政承诺包括:一是严格遵守县扶贫开发工作各项规定,以“严”、“实”的作风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各项工作;二是严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和 “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三是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权为民用,自觉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四是不违规干预和插手扶贫项目的实施、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五是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山市“挂包帮”“转走访”十不准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贪污、不行贿受贿。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承诺人自留用以对照警醒,另外两份分别交承诺人所在单位和昌宁县纪委纠风室,予以加强管理、实时监督和落实责任,确保扶贫开发帮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考核督查严扶贫。制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将扶贫攻坚成效、“挂包帮”“转走访”情况纳入对乡镇和部门综合考核,制定明确目标,细化考核标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部门和干部年终考核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明确在讲纪律、守规矩面前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没有特殊;同时,把该项工作纳入督查范围,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挂空名”走过场、流于形式,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实现扶贫工作考核精准。(李微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