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宣教抓早 监督抓小 严惩震慑

发布时间:2015-12-07 09:05:22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5年以来,新平县坚持宣教抓早,增强党员干部预防腐败能力;监督抓小,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严惩震慑,打造“不敢腐”的纯洁党员队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党员干部自律责任的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宣教抓早。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新平县开展“十个一”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等制度,对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进行部署。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电教片,通报典型违纪案例,强化党性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理想信念教育;每年定期举办全县科级干部培训班,强化反腐倡廉知识培训;开展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学习培训。用好微格言、微课堂、微廉文、微视频、微漫画“五微”平台和新平廉政网、玉溪党风廉政网、玉溪日报、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等媒体,强化反腐倡廉宣传,严防“权力任性”;利用“新平手机报”、企信通平台向全县65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发送手机廉政短信;投资40余万元建成廉政警示教育展厅,力争打造警示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示范点;投资8万余元建立廉政书屋,藏书2000余册,配备警示影像资料多套,向党员领导干部开放;向575名党员领导干部和123个村(社区)发放《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重要文献;组织600余名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家庭俭约办事”承诺书。

监督抓小。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强化执纪监督,助推改革发展。截至目前,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实施各类监督检查26项次;对105个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作、61企业进行作风督查;督查整乡扶贫推进情况5次,发布督查通报5期;对12个乡镇、64个部门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下发督办通知6份,督促主责部门问责作风不实干部,行政问责13人。加强领导干部廉政监管,提供廉政意见15份;监督实施“三重一大”事项16家单位61项(次);婚丧嫁娶备案6次,公车采购备案4次,党员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备案89批次;对12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巡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81个单位1290名领导干部作出不收送“红包”承诺,30个单位312名领导干部作出“不插手工程建设”承诺。

严惩震慑。深化纪律审查,严厉惩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违纪案件和腐败行为。抓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群众诉求件录入。截止目前,受理群众诉求件2532件,录入监督平台群众诉求件2532件,限时办结2530件,办结率99.9%,群众满意率98.2%。完善办案设施建设,加强与公安、司法、审计等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聚力突破案件。受理信访件84件,其中,检举控告类16件。发出信访通知4份、约谈1人;查办案件9件11人,审结7件9人。回访教育3名受处分人员,按期恢复其党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