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以来,剑川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行动,深入全县精准扶贫工作一线开展纪律监督,严格把好精准扶贫廉政关。
严明纪律促精准扶贫。在精准扶贫工作实施前,明确要求在下乡驻村开展帮扶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做到“八个不准”,即不准在基层白吃白喝、不交生活费;不准在基层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准在基层酗酒滋事、损害党员干部形象;不准向基层和挂帮农户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在基层报销开支、收受土特产;不准参与公款娱乐消费、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增加基层负担、搞迎来送往;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同时,在贫困户识别、危房改造摸底建档、指标分配、异地搬迁项目建设等工作中进一步严明纪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助推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到位。
倡导新风促精准扶贫。依托文明单位、文明村建设、廉政文化进农村等活动,努力培育农村文明新风,提升农民群众素质,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防止部分群众私利主义严重的问题。同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倡导依法信访举报和反映问题,通过阳光监督,实现扶贫对象精准。
警示教育促精准扶贫。在启动会上,利用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为题材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对乡镇、村干部及驻村干部的警示教育,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同时,开展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筑牢基层党员干部党纪国法防线和廉洁精准扶贫意识。
建章立制促精准扶贫。建立“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台账,如实记录挂联领导、包村部门、帮户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建立评估机制,县扶贫办定期检查评估各乡镇、各部门帮扶工作成效,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加强措施。建立考勤等纪律管理制度,对县级下派的驻村工作队、新农村指导员、党总支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等考勤情况、作风情况、精准扶贫措施等进行每日动态登记,不定期进行通报,公开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和质询,从管理上扎紧干部履职的制度笼子。
考核督查促精准扶贫。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成立督查小组,对各单位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和明察暗访,及时查纠工作中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驻村工作纪律、农村财经纪律等规定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同时,将督查、考核结果与评先推优、年度考核挂钩,受到通报批评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本年度评先评优,单位不得参加文明单位评比,干部不得提拔使用,为精准扶贫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提供纪律保障。
截止目前,剑川县161个部门、5348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8196户贫困家庭,其中1843户贫困户通过扶持,已找到了稳定的致富路,精准扶贫工作初见成效。(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