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深化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5-12-04 08:04:52   来源:怒江州纪委

今年来,兰坪县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要举措,把严肃纪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责任追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从严讲纪律守规矩。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当起从严依规治党的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政治规矩,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引导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讲规矩,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和组织观念,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县委、政府一个步调、一种声音。

深化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县委主体责任的规定,把主体责任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要深化思想认识,推动落实谋划部署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和领导保障之责,推动主体责任具体化。要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坚决杜绝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落实文件,只开会不落实、只表态不行动、只挂帅不出征。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承担好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责任,又要担当好职责范围内从严依规治党、从严干部管理、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要结合实际制定该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严格执行约谈提醒制度,县纪委常委班子每年要约谈两次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对案件频发的乡镇和部门,要进行针对性约谈,各乡镇纪委、各纪委(纪检组)、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年向县纪委报告同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成果运用的严肃性。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工作,防止以述职代替述廉。

坚决落实 “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就要突出责任追究这个关键。要严格“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严重顶风违纪案件、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腐败案件的,既要查处案件本身的问题,还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更要严肃追究纪委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及其责任人牢固树立“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政治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和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