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帐”

发布时间:2015-12-01 08:46:29   来源:德宏州纪委

芒市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自11月23日启动以来,12个考核组已深入各级各部门,就落实“两个责任”进行全面“扎帐”。

为做好本次考核工作,该市提前印发了《芒市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对本次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实事求是的做好迎检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高效、客观、公正、公平进行。

不仅如此,该市还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要求参加考核的全体同志务必提高认识,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具备耳聪目明,做到真考核、真运用、找出真问题。考核中,要严格执行程序,做到一环扣一环,始终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要充分发扬民主,依靠群众识别干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能偏听偏信;要突出重点,将考核对象重点放在“一把手”、领导班子以及班子成员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和表现一般的干部身上,对民主测评不称职票或廉政测评不廉洁票较高,或者量化考核得分较低的干部,也要重点考核,查明原因,旨在通过考核全面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职责履行情况,及时掌握“两个责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据悉,本次考核共分为12个组,组长均由市委常委担任并亲在带队出征;考核对象为年初与市委签订目标责任书的87家单位。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年终考核占70%、综合测评占10%、半年督查占10%、日常成绩占10%。将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量化考核结果;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结果将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