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让党纪条规这根“警戒线”挺起来、立起来,深入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心里,有效防止小错酿大祸,昌宁县突出“学”、“警”、“谈”、“严”四字强化纪律教育,着力营造大宣教格局,拧紧纪律教育螺丝帽。
抓实“学”字,让干部学思践悟成为常态。采取举办培训班,成立宣讲团,县处级干部、县纪委常委和纪工委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基层对联系部门和乡镇上廉政党课,各单位(部门)坚持周例会,适时进行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明纪律作风,强化党纪党规教育,真正让党纪法规入脑入心,入言入行。
抓实“警”字,让干部不想腐成为常态。采取分批次到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不同层次组织观看《狂妄的代价》、《人生不能重来》和《绝不能背离忠诚干净担当》警示教育片、各单位及时组织案例通报学习、县纪委监察局网站点名道姓曝光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个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抓实“谈”字,让干部不能腐成为常态。采取半年一次常规谈、苗头问题及时谈、督促检查反馈谈、工作滞后重点谈、干部任用必须谈等方式,由处级领导、县纪委常委、纪工委班子成员联系包片、各单位主要领导、其他班子成员、科室(站、场、所)负责逐级落实,例行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情况适时进行教育提醒,各级各部门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实现干部廉政提醒全覆盖
抓实“严”字,让干部不敢腐成为常态。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干部作风、节日节点工作纪律、年度工作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管理。年内,进行明察10次,暗访3次,发现问题启动问责7件,问责干部24人;约谈干部146人次;诫勉谈话13人次;查处违规大操大办案件1件1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2件2人;处分违纪人员4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件7人。
( 赵月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