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纪委四项措施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5-11-24 08:16:35   来源:曲靖市纪委

今年以来,麒麟区纪委不断探索有效管用的廉政教育、作风建设常态化体系,以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廉教“筑廉”,巩固思想防线。开展李云忠严重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前往曲靖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拍摄身边腐败案例《贪念搭建的空中楼阁》,组织编排并演出小品《县长躲宴》、《一刀切》、《守望》、音乐剧《年关.廉关》等廉政节目,充分发挥廉政电教片及廉政图书教化作用;利用“党务公开短信”平台,及时向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纪检监察工作动态信息以及廉政短信6次2000余条。

制度“筑廉”,严防量变累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麒麟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负责人问责的办法》、《曲靖市麒麟区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曲靖市麒麟区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在“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实施方案》、《麒麟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和机关各工作人员职能职责。同时完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考核机制,全面推行严防权力“任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业余“筑廉”,规范言行举止。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从工作时间向非工作时间延伸,六个严禁明确“八小时以外”纪律和规矩,即: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发表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接受可能影响正确行使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严禁跑官要官、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社会交往,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各种非法组织或邪教活动,支持或参与各种形式的黄、赌、毒活动;严禁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耍特权、逞威风,发生有损国家公职人员及党员干部形象的言行。今年以来,对1名干部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了问责处理,给予2名公款吃喝的村组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执行“筑廉”,杜绝“破窗侥幸”。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督促全区领导干部认真执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廉、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询问和质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2015年全区共梳理函询谈话线索7件,进行函询谈话7次;6名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4名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区纪委四届五次全会上述廉述责并接受质询评议,11月在全区14个镇(街道)、69个区直部门开展述廉工作会议,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现场述廉并接受评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1182人次,开展干部廉政审查173人次;审核审批评先评优单位451个、个人900人次,其中取消9个单位和1名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审批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1人次、因私出国(境)112人次;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喜庆事宜1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