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的作用,不断增强廉政教育的活力和整体效应,元阳县完善“三大体系”,做到“四个结合”,出台“五项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具廉政教育长效机制,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完善“三大体系”。一是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党风廉政教育内容体系。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县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不断丰富和完善以理想信念、法规制度、党纪条规及岗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为基本框架的反腐倡廉教育内容体系;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强化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开展党纪条规和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正确执行政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建立健全生动有效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体系。在坚持原有的中心组学习、集中辅导、专题报告、专家授课等形式外,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与时俱进地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和深化。坚持党政“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制度,目前,县级领导上党课28场次,科级“一把手”讲党课78场次,800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推进典型示范、警示教育,及时曝光一批近两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深入剖析,以案明纪;开展重点岗位、重点领域警示教育2场次,有效防止重点关键领域腐败问题发生;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在干部培训班开设廉政课3班次,专题召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培训会1次。有效利用各种教育载体,充分发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利用县电视台、手机报等新闻舆论媒体,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廉政教育整体合力。同时,组织开展节日节点教育7次,开展干部任前廉政教育谈话61人次。三是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纪委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文化体育局、县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职业教育培训学校等部门的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和总体部署之中。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沟通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建立考评检查制度。县纪委牵头组织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内容。
做到“四个结合”。元阳县紧紧围绕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倡廉建设重点,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切实发挥廉政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明确廉政教育的对象、内容、时间和形式及实施主体等,实现廉政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形成新常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面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在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面上教育的同时,通过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重点抓好县管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基层站所及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通过抓重点促一般,做到整体推进。二是统一组织与分级负责相结合。注重以人为本,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坚持因人施教,分层分岗施教的原则。县纪委负责全县党风廉政教育的组织协调,重点开展对县管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各牵头部门负责落实牵头教育任务,各协办单位负责协助落实协办工作。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县纪委派出各纪工委协助做好联系部门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三是集中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在实施教育时,采用主题报告会、上党课、集中观看电教片、组织学习讨论等形式进行集中教育。并经常向党员干部下发有关学习资料,提高党员干部自我学习意识和能力,把集中教育与自我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四是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相结合。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同时,加强预防和惩治腐败各项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以增强教育的整体功效。
出台“五项制度”。一是出台《元阳县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定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完善和落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和协调会议制度,形成整体合力。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县纪委分管宣传教育工作的副书记,与会人员为县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宣教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二是出台《元阳县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分级负责实施办法》。分层次、分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县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活动,按照分层分岗施教,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的特点和需求,按需施教,因人施教。由县委宣传部加强正面示范教育,大力宣传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观点、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规政策、形势任务和工作成果的宣传,重点宣传基层在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开创元阳科学发展新局面中涌现出来的勤廉双优先进典型。由县纪委深化反面警示教育,对全县任实职乡科级领导和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班子成员,分批进行反面警示教育,用三年时间全部轮训一次。对新提拔干部,每年集中一次反面警示教育。对一般党员干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每年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本地本部门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剖析案件、通报案情、摄制警示教育片、选编案例读本以及反面典型“现身说法”等形式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由纪委牵头,重点单位参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把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纳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之中,通过观看教育片、开展岗位廉政谈话、举办案例讲座等方式,组织开展各类经常性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活动。三是出台《元阳县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实施办法》。从制度上规定了全县各乡镇、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讲1至2次廉政党课,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等为主要内容,紧密结合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以及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教育等,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四是出台《元阳县重要岗位党风廉政教育实施办法》。主要针对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基建、财务、人事、审批、行政执法等有较大公共配置权力的岗位。重要岗位党风廉政教育方式以专项集中教育和自我教育等方式进行。通过领导上廉政党课、邀请专家学者和上级机关领导作专题辅导、组织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利用党员干部学习网、远程教育网、电教片等现代电教手段,发放廉政教育资料,组织观看廉政文艺演出和影视作品、参加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比赛、安排警示教育等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来进行。同时,建立以任前谈话、定期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等为主要形式的廉政谈话制度,对重要岗位人员录用、晋升和任职培训时进行廉政教育。五是出台《元阳县关于建立乡科级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方案》。把全县任实职乡科级干部,分三个阶段,分批次,用两年时间全部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已经组织14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69个县级部门负责人,115人次,通过案件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及时曝光一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做到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并针对人财物管理等不同岗位特点认真开展岗位廉政教育,通过查找岗位思想道德、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风险,开展风险防范教育,防止腐败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