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纪委认真贯彻省、州、县关于扶贫攻坚系列部署要求,采取“四查四看”的方法,对扶贫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
查工作部署,看政策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好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落实。是否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州关于扶贫攻坚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责任制,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扶贫攻坚工作,解决重大问题。是否存在对产业扶持、安居建设、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能力素质提升、金融支持六个到村到户和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等相关政策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或敷衍应付、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
查资金使用,看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重点看大资金使用方面,看是否存在截留或财政扶贫资金长期不入账的问题。是否存在扶贫资金拨付不到位、下达迟缓,造成资金滞留、影响效益发挥的问题。是否存在侵占、挪用扶贫资金,影响扶贫资金精准度的问题。是否存在资金下达后,违反规定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的问题。是否存在骗取、贪污扶贫资金的问题。
查项目进展,看是否存在“懒政怠政”问题。在项目推进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问题。是否存在项目多头申报、地方配套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建设论证不充分、实施推进缺乏监管,导致项目推进脱离实际、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查纪律作风,看是否存在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问题。重点对违背群众意愿,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低效的问题。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回补报账、项目验收、后续管理、督促检查等制度的问题。是否存在相关责任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扶贫资金、项目、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扶贫工作领导责任制履职不到位。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的问题。对在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严重违规违纪人员,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