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追逃追赃工作“大获全胜”

发布时间:2015-11-16 10:05:24   来源:德宏州纪委

11月3日10时30分许,瑞丽市检察院在广西将躲藏在北海屋仔村出租房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潜逃17年的陈某某被成功抓获为瑞丽追逃追赃工作画上了圆满句号。

周密部署、组织有力

2015年9月以来瑞丽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坚持把抓捕外逃人员作为追逃追赃工作的核心,市委书记亲自研究安排部署追逃追赃工作,强调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是党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必须抓好的一项政治任务,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步调一致。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形成了集中攻坚的工作合力。

在追逃工作中,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积极统筹协调全市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主动作为,把责任扛着肩上,统一研究全市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政策措施及工作计划,综合分析全市外逃案件信息,协助配合州追逃办组织开展重点个案追逃追赃。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主要任务,建立健全了市追逃追赃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编织天网、全力追逃

市追逃追赃办9月24日成立后,及时组织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认真梳理全市在逃人员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全面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层层传导压力。通过梳理全市历年来在逃的国家公职人员,确定了陈某某、刘某等二名在逃人员为全市追逃对象。1998年8月, 陈某某涉嫌携款102.76万元潜逃;2015年初,刘某涉嫌携款50余万元外逃。对二名外逃人员采取挂牌督办的形式,排出了时间表、制定了路线图,明确主办单位和责任人,并要求定期分析上报追逃追赃情况。通过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在短短1个多月就成功将刘某、陈某某二名外逃人员抓捕,圆满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追逃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彰显了市委和市纪委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毅力,有效震慑了境内外在逃的腐败分子。

健全制度、追防并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追逃追赃工作要求,市追逃追赃办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用制度扎紧追逃追赃的“篱笆”,始终保持追逃追赃的高压态势。在追逃的同时,认真落实防逃措施,按照追防结合的工作思路,对外逃人员,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围剿态势;在防逃方面,盯紧钱和证这两个关键,堵住出入境证件和护照这个“前门”,切断外逃资金输送这条“后路”。今年9月瑞丽市制定出台了《中共瑞丽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法》,明确了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了协作程序,为追逃追赃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今年以来,市委组织部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全面清理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保管,严格执行出国(境)审批规定和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信息备案等制度,加强源头防控。今年3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瑞丽中缅货币兑换中心,中心成立后,进一步规范跨境人民币汇兑、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等业务,阻断违纪违法所得的转移通道,斩断外逃人员的资金链条和外逃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