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着力抓好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

发布时间:2015-11-16 08:57:08   来源:德宏州纪委

“谢谢纪委的关心和帮助,自去年受到处分以来,我认真学习了相关纪律要求,特别是《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今后我一定会遵守相关纪律,绝不再犯”。去年因违反工作作风纪律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梁河县某县直单位干部板某,在县纪委案审室进行回访教育时说到。

据板某单位领导介绍,受处分以来在纪委回访人员、单位领导、同事和的帮助教育下,板某不断提高对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认识,并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投入工作,在工作表现上和以前判若两人,不但自己认真执行,而且督促身边人认真执行,在他的工作态度和深刻教训的影响下,单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和风气。

2015年以来,梁河纪委案审室不断拓宽案件审理工作思路,在抓好法纪教育、案例警示教育的同时,着力抓好对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做到了“三个加强”:一是加强与本人谈心对话。在回访工作中,注重掌握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对受处分对象提出的正确意见予以采纳,对认识错误不到位的人员加以引导,使其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纪律处分的合理性和改正错误的重要性。二是加强与回访对象单位的沟通联动。向回访对象所在单位有关人员了解其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鼓励回访对象树立认识、改正错误的勇气,鼓励他们消除自卑心理,振奋精神,积极工作。三是加强回访结果运用。对受处分人提出的正当要求,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使受处分人员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截止目前,梁河县纪委案审室对2014年12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使其放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不良情绪,积极投入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同时,开展回访教育还使其他党员干部受到警示,起到了“处理一个、挽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效果,提升了办案成效。 (许茂专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