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罗列清单督促整改完善。
该市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落实中,始终紧盯责任落实这一重点,根据省委出台的“两个责任”的规定,制定出台了《文山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落实的具体要求。并于今年10月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走样、专项整治工作不实、工作任务分解落实不及时等问题,对市级32个部门、17个乡镇(街道)逐一开列问题清单,下发文件通知责令限时整改。通过督促检查和问题清单的开列,促使各单位、部门充分认识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以问题导向为原则开展自纠自查和问题整改,主动承担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