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问责20名“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

发布时间:2015-11-11 16:26:51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问责年”,澜沧县积极采取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位,截止11月初,澜沧县问责了20名“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并对10名干部职工发生的相关问题或纪律作风问题进行问责。

违反财经纪律被问责。澜沧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用虚列支出的手段套取项目资金向职工发放春节慰问金,主要行政领导被通报批评问责,党委书记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全县通报批评问责,其余5名相关领导被诫勉谈话处理。南岭乡在民房修缮加固工程中工作落实不力、监管不力,并且在其他项目中出现乡政府财务人员开立个人账户,公款私存问题,对乡政府1名主要领导及其他责任单位的1名相关领导全县通报批评处理,另2名相关工作人员诫勉谈话处理。发展河乡政府在产业扶贫项目中,存在工程量不足、用虚假花名册报账、未预留项目质保金、项目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对1名乡领导及其他责任单位的1名相关领导进行问责处理。

工作失职被问责。糯扎渡镇一采石厂发生物体打击至人死亡事故,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镇政府1名主要领导和2名负有监督不力、履职不到位的领导进行全县通报批评问责处理。富邦乡人民政府没有依法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职工伤亡时,其工亡待遇应由富邦乡人民政府自行承担的严重后果,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1名领导全县通报批评,相关人员工作失职通报批评。县侨联主席和副主席2名领导干部因工作失职被要求写书面检查处理。

工作效能低下被问责。澜沧县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推进太慢,工作效能低下的相关3名领导干部问责。

除此外,澜沧县纪委监察局通过随机督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县直各部门、乡镇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在上班时间不务正业,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上班时间不在工作岗位的5名工作人员及2名涉及公车私用的干部职工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诫勉谈话的问责。与此同时,澜沧县将问责结果及时运用,以实际行动将责任落实到底。(何应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