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五措并举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5-11-06 08:53:32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5年来,剑川县纪委监察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从严管好纪检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将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44个精简为15个,使纪检监察工作聚焦主业。认真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的选任办法,乡镇纪委书记向县纪委书记报告同级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执行廉洁自律的情况和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制度。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对分管联系乡镇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约谈联系。年内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1人,外出报备6人7次,客事办理审批36人次。对各类拟表彰的先进个人、单位、“两代表一委员”和拟提拔使用人员进行廉政审查。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主体责任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研究确定考核等次结果,明确奖惩。

持续纠正“四风”,抓实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全县机关和干部作风不断转变,公款吃喝、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4.28%。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明查暗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今年以来,共组织明察暗访34次。开展“六个严禁” “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共73个单位707名领导干部签订剑川县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承诺书。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问题进行抽查,对全县66个县级部门和8个乡镇党委“六个严禁”和“为官不为”行为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整治“为官不为”现象,问责2名村干部。

严肃纪律审查,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工作有效开展,2015年,全县共受理群众诉求1091件、办结1091件,满意率95.5%。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42件,初查初核线索21件,党政违纪立案查处13件13人,涉及科级干部2件2人,村干部11件11人。严格执行案件查办协作配合相关规定和案件主办人制度,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充实办案人才库,实现办案零违纪、安全零事故。

加强预防教育,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组织开展以读警示案例、看警示教育电教片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组织全县9283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深刻汲取教训,切实转变作风。通过剑川手机报定期向党员干部发送3次廉政提醒短信。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和巩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推行党政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全县50个党政部门2283项权力确权并公布。改进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工作,10名乡镇和县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进行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

提升自身素质,打造过硬纪检队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纪律约束,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组织开展了4次上党课活动,进行了3次下乡调研,开展了6次集中学习活动,开展了4次“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开展了3批次“挂包帮”“转走访”扶贫助困活动。先后选派6名干部参加中央、省、州纪检部门组织的培训。县纪委监察局被命名为第十三批县级文明单位。投资46.7万元的谈话点建设和投资19.7万元的办案人员就餐点建设投入使用,启动纪检监察专网建设。进一步加强派出机构的管理,各乡镇纪委、派出机构、村级监督组织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施萃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