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庭审教育强震慑 急刹制腐净师风

发布时间:2015-11-05 16:16:18   来源:保山市纪委

“被告人王永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随着法槌的落下,旁听席里的人们都显得更加严肃。2015年11月3日上午,施甸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施甸县第二完全中学原校长王永成受贿案。

“错是有了,我希望各级各部门给予宽大处理,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庭审现场,被告人王永成作了最后陈述。许久未和家人、同事见面的王永成,悔恨交加,羞愧难当,亲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施甸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罗沿磊,施甸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承先,县纪委、县法院的干部职工,县教育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及所有县直校园长、副校园长、总务主任、乡镇中心学校及初级中学校长、副校长,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等共计140余人亲眼目睹和旁听了施甸县人民法院对王永成受贿案的公开审理,都接受了一次警示教育。

“今天旁听了县法院公开审理王永成受贿案,我们都感到非常痛心,心情都非常沉痛。有聪明的头脑不如有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这是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校长杨英才等10名校园长在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座谈会上发出的共同声音。参加座谈会的校园长们都表示,要以案为鉴,不重蹈覆辙,算好人生“七笔账”;要带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廉洁表率;要洁身自好、严格自律,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始终坚持干净做事、清白做人。杨英才校长还说:“我都六十岁了,家里已是四世同堂,我自己只有清廉履职、保住平安,也才能保住全家的平安啊!”

王永成受贿案是今年施甸县纪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一起典型受贿案。自2015年3月25日施甸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施甸县第二完全中学原校长王永成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信息以来,截止10月底,施甸县纪委网站发布的27条纪律审查信息中,涉及教育系统校长、教职工被查处的信息就有15条,占56%。据施甸县纪委案审室统计,十八大以来,施甸县查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共25件25人,占全县违纪案件的23%,其中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人员9件9人,一般人员16件16人。

施甸县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呈多发易发,引起了施甸县纪委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县纪委要求县教育局要认真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和严格执行制度,以人员调动、财务、项目工程、教职工涉赌涉毒、购买校服教辅资料保险等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对教师队伍的监管;要求教育局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校园文化和师德师风建设,抓细节、抓关键,监督检查要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严厉惩处等。同时,责成县教育局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全县校园长等到庭旁听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王永成受贿案,以案警示强化廉洁从教教育。

施甸县纪委在庭审现场警示教育活动座谈会上,通报了梁河县平山中学原校长邵维忠受贿被“双开”等4起典型案例和龙陵县平达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陈春云等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典型案例,分析了全县教育系统腐败案的特点、成因和从中的警示,要求全县教育系统要认清反腐形势,保持清醒头脑;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抓好集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局纪委的监督责任;要算好人生“七笔账”、组织帐、事业帐,以案为鉴、正确用权;要树立纪律、规矩意识,敬畏权力、党纪国法,打消侥幸心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把时间精力用在教育教学上;切实加强校园长队伍管理,把精力时间多用在教育教学管理上,去除行政化倾向;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严格教育、严厉问责和惩处,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努力构建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工作机制,坚决遏制住教育系统腐败案易发多发的态势,净化校园环境,以打造廉洁教师队伍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王潇  杨映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