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刚柔并济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发布时间:2015-11-02 14:47:55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5年以来,昌宁县深入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教育活动,刚柔并济、软硬兼施将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之心、之行束在笼中,使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醒”过来,真正把纪律和规矩作为第一道防线,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

强化学习教育促自醒。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中分层次组织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并组织开展学习考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坚持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校教学计划,把党员干部纪律执行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对照检查,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充分运用党课教育、专题研讨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章和纪律的学习。全面推行新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党纪教育、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等制度,先后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项目资金管理、整治为官不为等,制定20多项纪律要求,并在媒体公布,形成浓厚的纪律约束氛围。近日,以县委常委会和纪检监察机关带头,全县各级党组织迅速掀起组织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热潮,并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全面对照,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提前规范好自己的言行举止。

强化党内监督促清醒。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努力做到潜在问题早发现、露出苗头早提醒、发现违纪早处理,防止“好同志”变为“阶下囚”。一方面,注重健全制度,强化监督落实。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健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决策议事规则,实行重大问题表决制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形成较完备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体系。实行干部考察“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诫勉谈话等制度。2015年以来,共有977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26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对6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13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另一方面,注重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开展每月1次明察暗访、“点穴”督导、交叉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违纪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处理,给党员干部以及时警醒触动,让其幡然醒悟,记起党员这个第一身份,把自己的行为归位于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2015年以来,组织明察暗访10次,问责干部23名。创新领导干部廉政提醒谈话教育和抓早抓小措施,约谈干部146人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04场次,教育党员干部2621人。

从严执纪问责促警醒。坚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纪律执行到位,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2015年以来,昌宁县坚持旗帜鲜明正风肃纪。一方面,持续保持纪律审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国有资产管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等领域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2件,处分违纪人员48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另一方面,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纠正“四风”问题。组织开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使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检查评比、“会所中的歪风”、大操大办等八个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件2人。在县纪委监察局网站点名道姓通报曝光48起典型问题,起到较好的震慑警示作用。  (范艳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