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惩防并举 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

发布时间:2015-10-30 15:23:36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年来,施甸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有关精神,加大查案力度。2015年,全县共审结处理违反党政纪案件42件47人,科级8人,其中,党纪处分19件,政纪处分23件。施甸县纪委在坚决查办案件、惩治腐败的同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切实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建立一项制度、治理一方环境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在查案过程中始终坚持把查办案件的过程作为对案件当事人党纪政纪教育的过程,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耐心与案件当事人谈话,帮助当事人增强党纪政纪法规意识,充分认识自己所犯错误的危害性,增强改正错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作出处分决定后,到违纪人所在单位公开宣布处分决定,用违纪人错误事实、应吸取的教训警示党员干部,达到了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定期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使其放下思想包袱,努力在工作实践中改正错误、提高自己,从而达到以案促教的目的,共对15名受处分人进行了回访教育。认真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体制、机制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源头治理的建议,做到一案一剖析。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组织98名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到施甸县看守所接受了警示教育;组织全县部分处级领导干部、股所级及其以上领导干部共计2200人集中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影片《“狂妄”的代价》《人生不能重来》,使广大党员干部警钟长鸣。

发挥查办案件的建章立制功能。针对查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着重从源头防范,注重探索从体制机制上防范的途径和办法,督促涉案单位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充分发挥制度的制约规范作用。

发挥查办案件的强化监督功能。通过有效实施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训诫、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行政问责等措施,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共有12名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19名科级领导填报了婚丧事宜报告表,为70名新提拔的副科实职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2015年,全县已2次分别组织开展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灾救济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良种补贴、粮食综合直补、督促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