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多措并举,抓早抓小,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的水平。
纪律审查与警示教育同步。在一定范围内对一些典型案例剖析和案件查办情况进行通报,用好“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组织1000余党员干部及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开展家庭助廉警示教育。
纪律审查与完善制度同步。案件查结后,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找出这些单位和部门带有规律性的违纪特点,以整改建议等形式,反馈到发案单位。截止目前,先后对县财政局、县农业局等14个单位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6份、整改通知8份,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建设。
纪律审查与监督问责同步。一是针对纪律审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一并开展“以案查责”和责任倒查,一并追究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查责的严肃性,增强各级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自觉性。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嵩阳街道党工委和纪工委3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不断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二是针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不清,不具有核查性,通过运用函询、谈话手段,要求其主动说明问题,达到“咬耳扯袖”的目的,将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今年以来,约谈领导干部2人次,发出函询通知书36份,对信访调查中发现的部分领导干部收受礼金的情况进行了纠正,截至目前,涉及人员主动退还金额较低的款项合计7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