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三举措”加强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15-10-22 14:38:33   来源:红河州纪委

近年来,河口县纪委认真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不断改进宣传举措,创新工作理念,想方设法让典型案例开口“说话” ,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不断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实现了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建设“流动警示教育基地”,巡回展示全覆盖。今年9月,精心制作40块展板,打造成“流动的警示教育基地”,到全县各乡镇、农场、机关、卫生院、学校等地流动宣传。“流动的警示教育基地”分为5个篇章。其中,领导决策篇集中体现了习近平等国家领导人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要求;先进典型篇介绍了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李文勇以及河口县的先进人物事迹;廉政漫画篇讽刺了针砭时弊,弘扬传统美德,诙谐幽默,寓意深刻;法律法规篇对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等22种情形进行了详细讲解;典型案件篇剖析了身边的14个典型案例,涵盖我县教育、农业、企业、学校、卫生院和村小组等各级具有影响力的腐败案件。首次披露涉案人员的心路历程、反思忏悔录以及调查期间创作的悔过诗歌等内容,极大的震慑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目前“流动的警示教育基地”已有118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教育,成为全县惩治腐败的展示台,警示教育的受训台,廉政文化的宣传台。

打造县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经常性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的廉政文化宣传主阵地优势,以图片、影像、实物以及三维影像等现代声光电手段,将已查处办结的案例编制成教育素材,通过正反两面教育,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教育公职人员,特别是身肩领导职务或身处“一把手”位置的党员干部,要秉承“廉为政本”的执政理念和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主决策,防止权力失控、权力滥用,树立宗旨意识,坚守群众立场,努力为群众“掌好权”、“服好务”,目前,共组织91批2870余人次到县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教育,覆盖69个单位部门,27个村委会、3个社区,其中县处级22人次,正科级80余人次,副科级430人次,以及来自全县各条战线的党员干部。实现了查处一个案件,警醒一批干部,整治一片歪风,完善一批制度的目的。

组织旁听案件庭审,近距离感受法纪威严。联合县法院、检察院共同开展旁听案件庭审,以案说法活动,把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活生生的案例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一课。县纪委根据腐败案件涉及的领域特征,有针对性地组织安排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党员干部参加旁听案件庭审,庭审过后请法官现场讲解法律法规,剖析案件内容,让党员干部与法纪“零距离”对话,增强了警示教育的实效性,达到了以案释法、以法析案、以审促廉的效果。2013年以来,共组织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文化和民族宗教等系统的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7场,共600余人接受教育,真正实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此外,河口县纪委还通过书记讲廉政党课,副书记到各单位讲课,河口纪检监察网常态化宣传等方式,构建了干部宣传教育的综合性课堂,形成了全面宣传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为构建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做出应有贡献。(郭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