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施甸县纪委不断提升执纪监督能力,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民生资金监管,保障了民生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以安全、高效惠及群众服务发展。
抓培训,提升监管能力。施甸县纪委首先从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入手,组织开展对全县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培训平台监管的操作流程、预警处理、监管方式等。自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以来,累计组织培训6场720人次。
抓宣传,扩大知晓度。通过电视、网站、宣传栏等广泛开展宣传,到集市向群众发放公开信、宣传单等,让广大群众知晓国家各项减负及惠农政策,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涉及群众利益的惠农补贴政策、教育收费、农民建房、城乡社会救助资金补助标准、新农合资金补偿等相关政策,以及监督电话等都向群众进行宣传,群众一旦权益受到侵害都可以按照监督电话、监督方式进行举报投诉。
强监管,抓实责任落实。制定了《施甸县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联系会议制度》等4项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民生资金的下达、转拨、发放和监督检查责任。县纪委安排专人对民生资金监督平台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预警或疏漏的情况及时责成相关单位和乡镇进行纠正。施甸县纪委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管理人员每天都登录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发现问题及时电话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纠正,每季度下发一次情况通报责令纠正问题。开2015年以来,全县通过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拨付民生资金 1.3亿元,发布通报、提醒和预警信息31条。
常督查,严防不良问题发生。2015年以来,施甸县纪委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15次,对全县12个乡镇129个村(社区)进行了覆盖式监督检查,累计走访群众近300余户,发现和纠正问题20个。如:今年7月,施甸县开展民生资金暗访督查30天,走访群众近150户,对暗访中发现的农村低保政策宣传不到位,少数村存在程序不规范、有人情保、抽签保及部分村组财务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及时责成乡(镇)、村、组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责成县主管部门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监管,责成乡(镇)、县主管部门对下级摸底上报情况进行层层核实把关,杜绝人情现象发生等。
(王潇 严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