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五举措严防“苍蝇式”腐败

发布时间:2015-10-08 16:45:58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5年以来,昌宁县坚持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惩治腐败,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保农村和谐稳定,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共享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定制度明规矩。该县从损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乡镇、村组入手,查找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点,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内容,完善体制机制,明确工作流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健全完善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干部廉政承诺、述职述廉、民主理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组财务乡镇代管、村务(党务)公开等制度,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居)务公开、村(社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村级组织议事决策“四议两公开”、组财代管、村(居)民小组资金支出审批等流程图,切实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严教育强管理。紧紧抓住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七个方面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通过检查督查和明查暗访,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彻底扭转“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以优良的作风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围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目的、任务、当前形势等内容,通过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建立党风廉政教育师资库、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庭审警示、上好廉政党课、廉政文化进农村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筑牢思想防线。

紧盯钱严审计。该县规范乡镇、单位和村级财务管理,加强对扶贫、社保、抗灾救灾、教育卫生等民生专项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自启动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以来,紧盯帮扶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聚焦群众利益,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督责任,着力构建民生资金监管“全天候”工作格局,严防截留、挪用、套取、贪污、私分民生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促进民生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加强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成立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村级财务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深入全县124个村(社区)开展财务审计,到2015年6月底实现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资金及时依规处理,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进行处理。

畅渠道找线索。不断完善信访举报电话、信访举报网站、政风行风热线等民意诉求表达渠道,方便群众投诉和举报。通过定期接访、领导下访、带案走访等方式多途径发现问题,主动收集损害群众利益的线索。对群众来信来访细致排查,认真筛选,不放过任何有效线索。切实发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平台的作用,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对群众反映 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发挥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截止目前,通过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3699件,办结3662件,办结率达99%。

严审查零容忍。围绕征地拆迁、项目建设、资金分配等重点,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苍蝇式”腐败,重点解决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与民争利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有效整合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力量,切实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办案中的作用,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有效突破违纪违法案件。2015年以来,该县共立案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2件2人。(范艳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