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促进党建扶贫“双推进”

发布时间:2015-10-08 16:38:08   来源:昭通市纪委

按照省、市、县委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的部署要求,大关县纪检监察系统围绕抓好精准扶贫,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扶贫党建“双推进”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扶贫攻坚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包村帮扶单位必须把完成扶贫攻坚任务作为政治责任来承担,当作政治任务来落实。一是坚持“谁主管、谁监管”,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责任,构建主管部门直接监督,纪检监察综合监督,乡镇党委、政府属地监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上下联动的监督工作机制,确保监督检查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二是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把深入推进廉洁扶贫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扶贫攻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将廉洁扶贫落到实处。三是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充分运用大关党建网、政务服务平台、公告栏、公示牌等,定期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公示,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保公平。

端正扶贫态度,严明扶贫攻坚纪律。针对以往扶贫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落实扶贫政策措施不力,为官不为,庸、懒、散,帮扶不到位等情况,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遵守扶贫攻坚纪律和规矩,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扶贫环境。一是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把严明扶贫攻坚工作纪律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来抓,严明纪律作风,切实把扶贫攻坚工作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二是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严肃执纪问责,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的,综合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即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三是各帮扶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纪律作风规定,坚持轻车从简,不准层层陪同迎送,不给基层增加负担,自觉维护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形象。

严肃执纪问责,强化扶贫攻坚监督。坚持把推进扶贫攻坚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把“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加强督促检查,对“挂空名”不开展工作或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和查处。一是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扶贫开发政策措施、扶贫项目规划实施、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扶贫工程质量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扶贫资金管理规范、使用高效。二是积极探索和着力改进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方式,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暗访检查、问题整改清单等方式,强化对主责部门履职尽责的再监督、再检查,坚决纠正扶贫攻坚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现象。三是结合百日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集中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中出现的贪污、挪用、挤占、截留等违规违纪违法行。四是对扶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擅自改变扶贫规划,违反规定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未及时拨付扶贫资金或履行项目报账造成资金滞留、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益等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责任,确保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优质、安全、高效,确保扶贫干部清正廉洁、贫困群众真正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