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四级监督体系 十道拒腐防线 筑牢扶贫开发“廉政堤坝”

发布时间:2015-09-22 14:37:21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施甸县充分发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扶贫开发纪律检查保障责任牢牢地扛在肩上,对全县“挂包帮”、“转走访”涉及的乡镇、单位及县乡村组四级干部的工作作风、项目实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扶贫开发任务和政策逐项落到实处。

着力构建县乡村组四级监督体系。该县成立了纪检监察机关整族帮扶整县推进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县级层面,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局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整合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和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力量,综合运用派驻、巡查、约谈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式进行监督检查;乡镇层面,充分发挥县纪委派驻干部和乡镇纪委两支力量,形成合力进行监督;村级层面,依靠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村民小组层面,充分发挥理事会和义务监督员队伍作用开展群众监督。监督工作由该县纪委监察局统筹协调、分级实施、统筹推进、形成合力。

全方位筑牢监督检查十道拒腐防线。一是“廉政承诺”防线。全体监督检查对象开展帮扶书面廉政承诺,承诺书一式三份,自留1份、单位留存1份,报县纪委监察局1份,目前该县1650名党员干部已向3052户“挂包帮”、“转走访”结对帮扶对象签订了廉洁承诺书,向群众承诺要遵守纪律、不贪不占,做到廉洁扶贫、精准扶贫。二是派驻监督防线。派驻两名纪检监察干部进驻摆榔乡、木老元乡两个民族乡专责对整族帮扶整乡推进工作进行监督。三是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日常监督防线。由派出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县“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县扶贫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督查防线。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两个督查组,开展对该县扶贫工作的专项巡回监督检查。五是巡查监督防线。县纪委成立巡查组,依《施甸县纪委巡查制度(试行)》开展扶贫工作巡查。六是接受举报防线。向社会公布县纪委信访室、各乡镇纪委举报电话和“5178”(谐音我要举报)专项举报电话,开通县纪委监察局网站信访举报专栏接受群众和干部职工对扶贫工作问题线索的举报。七是群众义务监督防线。在摆榔乡、木老元乡和扶贫重点村组成立义务监督员队伍,组织群众义务参与监督。八是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防线。对扶贫工作中帮扶对象、措施、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九是进行户访防线。在扶贫工作进行中和结束时,进村入户对本户接受帮扶情况进行户访,接受群众评议和签字认可。十是约谈提醒防线。按《施甸县纪检监察机关约谈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负责人暂行办法》适时对“挂包帮”“转走访”单位和个人,村(社区)组干部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提醒。

施甸县将通过监督检查,强化问责惩处。对在扶贫开发工作中作风漂浮、不听招呼、不遵纪律、不守规矩、我行我素、弄虚作假、项目推进不力、不守群众工作纪律、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严厉惩处。情节轻微的,给予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四问”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问责、建议组织处理及进行纪律审查;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有被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全部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杨永强  严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