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六招”突破纪律审查能力提升

发布时间:2015-09-21 16:43:58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五次全会及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施甸县纪委整合力量资源,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多方式提供纪律审查指导平台,聚焦主业不散光,切实提升乡镇纪委纪律审查能力。

借力媒体。通过飞信、微信、QQ等新媒体,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按群组分配,由该县纪委统一管理,对人员变动的及时进行更替,并在群组内进行交流指导、知识共享,有效解决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员变动后对纪律审查程序了解不深、熟悉不透的状况。

电话沟通。在业务问题交流中,充分发挥电话便捷、快速、高效的优点,相关科室负责人全天24小时待机,对乡镇纪委提出的业务方面疑难问题做到第一时间给予解答,便于证据收集、人员走访等前期工作的有效开展。

“上门”服务。利用下乡走访的时间,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对面直接交流,针对纪律审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讲解,并实践操作使其能够快速掌握。

座谈指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乡镇纪委书记集中座谈,对普遍存在和乡镇纪委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分类讲解,穿插案例分析,并要求轮流思考发言,切实学深、学透。

集中培训。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相关科室进行分类指导。如信访室指导案件线索来源处理、初核情况审核等问题;纪检监察室指导立案审批、证据收集等问题;案件审理室指导案件审理、定性等问题,建立一套完整的教学指导模式,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能够快速掌握纪律审查程序。

联合作战。采取顶岗训练模式,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分配至各相关科室进行跟班学习,并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安排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在实战中进一步提升纪律审查的能力。

今年以来,施甸县纪委面对面联合指导乡镇纪检干部50余人次,以会代训6期400余人次,以案示范12件30余人次。通过指导,乡镇纪委纪律审查能力得到不断提升,截止今年8月,该县乡镇纪委自办案件数达13件,同比去年提高一倍,均实现了零突破。(牛贵 严琰)